保亭仪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信息詳情
首頁 → 行業法規 → 信息詳情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
發布時間:2018-07-05點擊次數:4831
中評協〔20182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有關注冊會計師協會):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已于2018515日經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第五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 

    

  2018524  

  附件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 

  2018515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第五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資產評估行業自律監管,規范會員執業行為,提高資產評估執業質量,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中評協)負責對會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律懲戒。 

  本辦法所稱會員是指中評協會員中的個人執業會員和評估機構會員。 

  本辦法所稱違法違規行為是指會員在執業過程中發生的,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資產評估準則和其他相關規定的,應予自律懲戒的行為。 

  第三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本辦法予以自律懲戒: 

  (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 

  (二)違反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的; 

  (三)違反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和執業準則的; 

  (四)違反《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規定的; 

  (五)存在其他應予懲戒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四條 自律懲戒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自律懲戒的種類和運用規則 

  第五條 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予自律懲戒的會員,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以下自律懲戒: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通報批評; 

  (四)公開譴責; 

  (五)取消會員資格。 

  第六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輕懲戒: 

  (一)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前主動改正或主動消除、減輕違法違規行為后果的; 

  (二)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前主動向中評協報告,并且作出書面反省的; 

  (三)其他可以減輕懲戒情形的。 

      對會員應當予以警告,但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免于懲戒。 

  第七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加重懲戒: 

  (一)對投訴人、舉報人、證人、檢查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威脅、報復、阻撓的; 

  (二)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后編造、隱匿、銷毀、涂改、丟棄證據材料的; 

  (三)其他應予加重懲戒情形的。 

  第八條 會員有本辦法規定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應當受到懲戒行為的,應當合并處理。按照數種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懲戒檔次予以懲戒。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應當受到同檔最高懲戒行為的,應當視情形加重一檔或更高檔次予以懲戒。 

  第三章  對個人執業會員的自律懲戒 

  第九條 個人執業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予以公開譴責;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會員資格: 

  (一)私自接受委托從事業務、收取費用的; 

  (二)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業務的; 

  (三)采用欺騙、利誘、脅迫,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專業人員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 

  (四)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從事業務,或者冒用他人名義從事業務的; 

  (五)簽署本人未承辦業務的評估報告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評估報告的; 

  (六)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七)簽署虛假報告的。 

  第十條 個人執業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一)對其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經驗進行夸張、虛假和誤導性宣傳的; 

  (二)對評估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未盡到保密義務的; 

  (三)與委托人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及評估對象有利害關系時,未能回避的; 

  (四)未能拒絕委托人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干預,且對評估結果產生影響的; 

  (五)直接以預先設定的價值作為評估結論的; 

  (六)未指導專家和相關業務助理人員遵守準則相關條款的。 

  第十一條 個人執業會員拒絕、阻撓、拖延檢查、調查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惡劣的,予以公開譴責或取消會員資格。 

  第十二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資產評估基本程序缺失,情節較輕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公開譴責。 

  第十三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資產評估程序受限、對評估結論產生重大影響或者無法判斷其影響程度時,未按要求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情節較輕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公開譴責。 

  資產評估程序受限、經采取措施彌補程序缺失且未對評估結論產生重大影響時,未在資產評估報告中進行相關披露,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四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資產評估程序履行不充分、不到位,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五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未根據相關條件選擇適當的價值類型,并未對價值類型予以明確定義,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資產評估報告無價值類型定義,或未說明選擇價值類型理由的; 

  (二)資產評估報告中實際評估對象、范圍、評定估算方法與選定的價值類型不符的。 

  第十六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未根據相關條件恰當選擇評估方法及相應的公式和參數,未合理分析、計算、判斷,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一)評估方法選取依據不充分的; 

  (二)評估方法選擇不當的; 

  (三)選取相應的公式和參數有誤的; 

  (四)分析、計算和判斷有誤的。 

  第十七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未合理使用評估假設,并未在報告中披露評估假設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一)關鍵評估假設與現實情況明顯不符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 

  (二)評估方法的選擇和評估假設不匹配,評估假設適用不當的; 

  (三)評估假設披露不夠充分,缺乏必要假設的; 

  (四)評估假設存在明顯不合理、不恰當情況的; 

  (五)評估假設對結論的重大影響未披露的; 

  (六)評估假設對結論的合理性、充分性不夠的。 

  第十八條 個人執業會員簽署的資產評估報告內容缺失,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第十九條 個人執業會員簽署的資產評估報告內容規范性存在問題,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資產評估采用的法律依據、準則依據、權屬依據及取價依據引用錯誤或已失效的; 

  (二)資產評估報告使用的語言文字、計量幣種不符合要求的; 

  (三)資產評估報告明確的評估結論使用有效期不符合要求的; 

  (四)資產評估報告的特別事項說明不符合要求的; 

  (五)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不清晰的。 

  第二十條 個人執業會員簽署的資產評估報告內容與委托合同存在沖突,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不明確或不唯一,或者資產評估報告的評估目的與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評估目的不一致的; 

  (二)資產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與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不一致的; 

  (三)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基準日與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評估基準日不一致的。 

  第二十一條 個人執業會員工作底稿內容缺失,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第二十二條 個人執業會員工作底稿內容規范性存在問題,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一)收集的重要資料未由提供方通過簽字、蓋章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確認的; 

  (二)未對委托人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性進行核查驗證的; 

  (三)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實施核查驗證,工作底稿中未說明的; 

  (四)需聘請專家或利用專業報告,未在工作底稿中記錄聘請專家進行協助工作情況及專家工作成果的; 

  (五)工作底稿未反映內部審核過程的; 

  (六)未根據資產評估業務特點和工作底稿類別,編制工作底稿目錄,建立必要的索引號,以反映工作底稿間的勾稽關系的。 

  第二十三條 個人執業會員在執業中,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檔案歸集,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四章  對評估機構會員的自律懲戒 

  第二十四條 評估機構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予以公開譴責;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會員資格: 

  (一)利用開展業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二)允許其他機構以本機構名義開展業務,或者冒用其他機構名義開展業務的; 

  (三)以惡性壓價、支付回扣、虛假宣傳,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機構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 

  (四)受理與自身有利害關系的業務的; 

  (五)分別接受利益沖突雙方的委托,對同一評估對象進行評估的; 

  (六)出具有重大遺漏的評估報告的; 

  (七)未按規定的期限保存評估檔案的; 

  (八)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人員從事評估業務的; 

  (九)對本機構的評估專業人員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 

  第二十五條 評估機構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一)對其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經驗進行夸張、虛假和誤導性宣傳的; 

  (二)未能拒絕委托人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干預,且對評估結果產生影響的; 

  (三)直接以預先設定的價值作為評估結論的; 

  (四)未指導專家和相關業務助理人員遵守準則相關條款的。 

  第二十六條 評估機構會員拒絕、阻撓、拖延檢查、調查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惡劣的,予以公開譴責或取消會員資格。 

  第二十七條 評估機構會員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違規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第二十八條 評估機構會員內部質量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嚴重警告: 

  (一)內部質量控制制度或質量控制體系不健全的; 

  (二)內部質量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實施的。 

  評估機構會員未建立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及質量控制體系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九條 評估機構會員未妥善保存各類介質形式的評估檔案,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在資產評估檔案管理過程中,未在規定期限內形成資產評估檔案或未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向無權調閱的機構或個人提供檔案,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情節較重的,予以嚴重警告;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對在規定保存期內的資產評估檔案非法刪改和銷毀的,予以公開譴責;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會員資格。 

  第五章  自律懲戒組織和實施 

  第三十條 中評協理事會設立懲戒委員會,負責資產評估行業自律懲戒的實施。 

  中評協懲戒委員會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中評協秘書處,承擔懲戒委員會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 中評協秘書處在組織檢查、調查有關會員違法違規行為事實的基礎上,提出懲戒處理建議,并提議召開懲戒委員會會議審議。 

  第三十二條 懲戒委員會會議在審議認定會員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對懲戒處理建議進行投票表決,形成懲戒決定意見。 

  第三十三條 中評協秘書處根據懲戒決定意見,向當事方發送《懲戒告知書》。 

  當事方無異議的,中評協秘書處依據懲戒決定意見形成懲戒決定。 

  當事方有異議的,可自接到《懲戒告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評協秘書處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第三十四條 中評協秘書處針對陳述、申辯事項研究提出處理建議后,提議召開懲戒委員會會議再次進行審議表決,并形成懲戒決定。 

  再次審議表決前,懲戒委員會可以要求當事方到懲戒委員會會議接受委員詢問。 

  第三十五條 懲戒決定形成后,中評協秘書處向當事方發送《懲戒決定書》。 

  當事方對《懲戒決定書》提出申訴的,按照中評協有關申訴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懲戒工作結束后,中評協秘書處應及時將懲戒情況報告資產評估行業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七條 中評協直接辦理特別機構會員及其個人執業會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自律懲戒。 

  中評協可以委托地方資產評估協會對本轄區中評協非特別機構會員及其個人執業會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律懲戒。 

  第三十八條 地方資產評估協會認為會員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取消會員資格的,應當將對會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結果、相關證明材料和處理建議報送中評協,由中評協根據違法違規事實作出自律懲戒決定。 

  第六章  工作紀律 

  第三十九條 自律懲戒工作人員與相關當事方之間存在以下親屬關系及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當事方有權申請其回避: 

  (一)自律懲戒工作人員與當事方有親屬關系的; 

  (二)自律懲戒工作人員與當事方同在一家資產評估機構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自律懲戒公正實施情形的。 

  自律懲戒工作人員包括懲戒委員會委員、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親屬是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 

  第四十條 懲戒委員會委員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懲戒委員資格、通報批評、5年內不得擔任中評協專門專業委員會委員的處分;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一)懲戒工作期間就懲戒事項與當事人私下接觸的; 

  (二)串通表決或誘導表決的; 

  (三)泄露懲戒事項審議情況和表決具體情況的; 

  (四)利用懲戒事項謀取私利或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五)應當回避而未主動申請回避的。 

  第四十一條 當事方或其他受托人說情干預、打聽審議情況、過問表決結果的,自律懲戒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向中評協秘書處報告。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地方資產評估協會自律懲戒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中評協對地方資產評估協會自律懲戒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 地方資產評估協會受中評協委托作出懲戒決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報中評協備案;并于每年1231日前將本年度懲戒匯總情況報中評協。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評協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861日起施行。《資產評估執業行為自律懲戒辦法》(試行)(中評協〔2005183號)同時廢止。 

版權所有:江蘇仁禾中衡咨詢集團    Copyringht © www.qitaihezixun.com    郵箱:jsrhzh@163.com
您是第31882362位訪問者
主站蜘蛛池模板: 铁岭县| 高州市| 吉林市| 嘉荫县| 湘潭市| 平邑县| 澜沧| 旅游| 珲春市| 阿拉善左旗| 聂拉木县| 磐安县| 嘉兴市| 油尖旺区| 聊城市| 仁布县| 兴义市| 宁海县| 嘉峪关市| 新余市| 屏东市| 阜新市| 邯郸市| 麟游县| 射阳县| 宁河县| 龙山县| 盈江县| 崇仁县| 兖州市| 炉霍县| 工布江达县| 璧山县| 阿拉善左旗| 杂多县| 新龙县| 桐柏县| 盐源县| 吴忠市| 乐陵市| 公主岭市|